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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都要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据新华社北京831日电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9月底前,各地要实现辖区内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至少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到2020年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完成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以下称第三方实验室)作用,合理布局分区域机动核酸检测力量,形成快速反应的调集机制,具备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人群核酸检测的能力。

《方案》从5个方面作出安排:一是提高日常核酸检测能力,各地按照地级以上城市城区每100万常住人口至少1家的标准,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城市检测基地,主要承担本地检测任务。二是建设机动核酸检测力量,在全国部署100家公共检测实验室,按照每个公共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1万份/天进行建设,配备移动方舱实验室,在全国形成100万份/天的机动检测储备能力。引导、推动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健康发展。发生疫情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收第三方实验室参与核酸检测。三是建立片区机动支援制度,将全国划分为8个片区,统筹片区内公共检测实验室、较大规模的第三方实验室等作为机动检测队伍,每个片区形成50万至70万份/天的机动核酸检测能力,实现57天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目标。四是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目前在岗的技术人员要于9月底前完成培训,新建扩建实验室增加的技术人员要在实验室建成时完成培训,做到机构和人员同时到位。五是建立核酸检测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全面、精准、动态掌握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检测人员信息,实现高效精准调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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