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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础护理质量 实施护理岗位管理 调动护士积极性 临床护理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健康报(首席记者姚常房)9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保障临床护理需求,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

《通知》突出强调了要提升基础护理质量。如,医疗机构要健全临床护理服务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制定并落实临床护理质量特别是基础护理质量标准。护士要严格落实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等护理核心制度,做好饮食护理、皮肤护理、管道护理等。同时,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服务行为,确保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在提高专科护理能力方面,要注重临床护士的重症监护、急救护理、血液净化、传染病护理、肿瘤护理等专科护理能力提升。《通知》还提出,优质护理服务要覆盖到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部)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鼓励对具有较高再入院率或医疗护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延续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通知》明确,要逐步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护理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凡不具备护理工作特点和任务、不含护理职责的岗位,如党政工团、财务、医保、后勤等部门的工作岗位均不属于护理岗位。同时,各级护理管理岗位人员要有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经历。另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立护理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护理管理部门。同时,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士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提高基础护理和责任制整体护理能力。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

《通知》指出,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护士统筹考虑。在绩效分配、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分层分类科学制定护士评聘考核标准,强化临床导向,注重护士的临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弱化科研、论文、英语等评聘考核指标。《通知》还提出,保障护理工作经费和临床护理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配备到位。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逐步实现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下收下送,服务到病房,让护士最大限度投入对患者的直接护理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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